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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建设的工作提示

作者: 时间:2022-04-22 点击数:

关于制订“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

承接任务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有关职能部门:

为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承接任务,推进学校“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与“四川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以下简称“双高”)建设,现就制订“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承接任务的具体措施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学校《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任务承接表共26个大项、36个小项的建设任务(见附件1)。

二、总体要求

以学校“双高”建设为核心,将提质培优承接任务与 “双高”建设、“十四五”规划紧密结合,推动学校整体全面发展,完成省级“双高”建设和“十四五”规划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各牵头部门按照学校任务承接表的分工,牢牢把握“具体、可操作、务实”的基本原则,牵头召集协同部门,制订2022年度提质培优工作切实可行的实施措施和年度计划(附件2)。

(二)各承接任务实施措施的编制要统筹落实“双高”建设、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强对标对表,细化举措,建设任务要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三)任务建设与日常工作统筹考虑。各任务承接部门要树立统筹观念,将任务建设与日常工作结合,但不能将任务与日常常规工作等同。

(四)定期汇报建设情况。每学期向学校汇报任务建设情况。每年11月中旬开展年度总结及绩效评估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2022年4月15日前,各建设任务牵头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完成2022年度“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工作开展的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人。

(二)2022年4月20日前,各建设任务牵头单位提交具体方案到发展规划处。

(三)2022年4月30日,学校对措施内容进行审核,并尽快反馈意见供各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

联系人:发展规划处江老师,邮箱@qq.com。

附件:1.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2020-2023年)”任务承接表

发展规划处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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