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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住宿申请材料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03   浏览:
  1. 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2. 因身体或心理疾病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由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其履行相关手续。

  3. 审批程序为:学生及家长签署《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校外住宿安全承诺书》(附件3),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向二级学院递交《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校外住宿申请表》(附件4,如实填写校外住宿的相关信息(申请时长最长为一学年);递交二甲及以上医院或专业医疗鉴定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相关医学证明;递交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最后经学生本人与家长双方签字并加按双方指纹后由二级学院签署同意(意见需明确同意或不同意)并加盖学院章后送学生工作部审核,学生工作部报送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批。

  4. 学生本人和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均需由学生本人手写“如该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危及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或做出危害社会行为造成危害后果的,由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校方不承担责任”,由家长本人手写“本人同意***在校外住宿,在校外住宿期间将全程陪同监管并负责***的安全,如该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危及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或做出危害社会行为造成危害后果的,由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校方不承担责任”。(加按学生本人和家长的指纹。

  5. 提供校外居住地证明(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