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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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岗位职责

一、学工部(处)长:

1、安排学工处的日常工作、并对学工处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院党委和分管领导的工作要求,确定学工处工作任务、组织制定学生工作计划并重点指导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

3、定期召开处务会,传达院领导的指示精神、通报学生情况、研究学生工作、布置任务、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4、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定期组织召开学生管理工作会议,分析学生情况、研究学生工作、交流学生工作经验;

6、负责制定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

7、指导共青团工作;

8、指导学生公寓中心工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学工部副部长(公寓中心主任)

1、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协助学工部长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和宿舍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针和工作方向;

2、协助学工部长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学生科落实工作计划,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3、检查、督促和落实宿舍管理中心工作计划;

4、负责宿舍管理人员、保洁人员聘用和日常管理;

5、抓好宿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及研究思考宿舍管理模式;

6、抓好学生寝室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及学生自治组织建设;

7、负责宿管中心保洁用品购买审核和经费预算;

8、负责学生寝室日常维修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寝室维修;

9、负责抓好辅导员进公寓工作,落实工作实效性;

10、积极思考和探索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工部综合事务岗位:

1、负责起草、修订、发放学生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2、负责管理部门日常综合事务;

3、负责部门印章使用和管理工作;

4、负责部门日常办公用品、物资、设备的采购与管理;

5、负责管理和维护办公室固定资产;

6、负责部门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安排部门会议,协调、督办和传达相关工作事宜;对执行领导决议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报告;

8、负责部门文件及其它报告的审核、签转处理等,文书档案和信息材料的整理、登记、查询和归档的管理工作;

9、负责办公室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管理和维护部门网站;

10、负责定期开展学生管理工作领域的学术报告会、学术论坛、专题讲座等;

11、负责本小组工会日常事务工作;

12、协助部门负责人进行对外接待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学工部思政宣传岗位:

1、负责部门工作的宣传报道,编写《学生工作简报》;

2、制订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迎接新生报到事宜,做好学生军训工作,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工作;

3、制订学风建设工作计划和开展学风建设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并建立健全学风建设制度。

4、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校园文化;

5、负责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和校园文明行为,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

6、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调查研究工作;

7、负责大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8、负责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实施和成果的管理;

9、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宣传工作,利用现代新媒体手段,建设、管理和维护网络宣传阵地;

10、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德育科学研究;

11、负责做好学生的处分管理工作,认真按照《学生手册》管理条例做好学生处分评定、撤销及归档工作;

12、处理学生的信访工作,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辅导员队伍建设岗:

1、协助制定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制度规范和规划;

2、落实辅导员的思想建设和思政进公寓工作;

3、制定辅导员培学习和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4、负责辅导员入职培训以及个人培训档案管理;

5、负责辅导员工作的考核与监督,落实辅导员特殊岗位津贴考评;

6、组织开展辅导员理论研究工作;

7、组织开展辅导员技能提升和竞赛开展;

7、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岗位:

1、负责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2、负责中职享受国家免学费学生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3、负责中职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4、负责中职教育券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5、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工作;

6、负责生源地贷款风险补偿金办理工作;

7、负责协助学生办理平安保险的工作;

8、负责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审核及上报工作;

9、负责学校各类评优评奖的评选、审核工作;

10、负责学生资助材料的归档等工作。

 

七、大专学生资助管理岗位:

1、认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完善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负责资助管理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年度工作的总结。做好学生资助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咨询;

4、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指导各学院建立和管理家庭困难学生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5、负责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评选、审批、申报与发放等相关工作;

6、建立奖、贷、助、补、减等资助管理工作档案,完善学生资助的信息化与网络化建设,做好大专资助网络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7、负责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劳务报酬的审核及发放、参加人员的管理、勤工助学社会岗位的联系、学生的选派等工作;

8、负责省属高校毕业学生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学费奖补的审核、上报相关工作;

9、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材料审核、上报及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

10、负责各类临时价格补贴、特殊困难补助的审批及发放工作;

11、负责各类社会资助工作,积极拓展校外帮困渠道;

12、负责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以及励志教育工作,建立学生诚信档案,进行日常跟踪管理;

13、监督、指导、检查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机构工作,监督各学院落实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14、负责校方责任险办理及教育风险管理服务费的申请相关工作;

15、负责做好资助经费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资金使用中的风险发生;

16、协调做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资产管理工作;

17、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与年终先进评选工作;

18、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公寓中心综合事务岗位

1、在上级领导的带领下管理和配合公寓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全面负责智慧校园宿舍管理系统,管理、监督、配合宿舍调整等问题的系统实施与落实,加强系统的实时准确性;

3、负责学工部网站公寓管理等学生工作模块的动态网页建设,采集、编辑并上传图文,拓展更新网页,增强工作动态的发布力度,推广宿舍管理文化。加强对学院贴吧监管,正确引导学生公寓有关言论。

4、绘制,收集,整理日常工作产生的文件,编写存档年份、保存时间等归档并存档,与学工部档案管理老师衔接,配合完成本中心档案;

5、收集每月公寓管理中心的用工状态,配合公寓后勤服务岗老师审查实际用工状态后根据实际劳动计算应得薪酬,整理制作报表交由上级领导申批,符合后在校财务处结算领取并发放劳动报酬;

6、积极配合领导和其他同事的工作。配合查寝工作,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引导;

7、负责计划、置办办公所需的用品;

8、积极探索创新先进的管理模式,努力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公寓中心学生思政教育岗

1、在学生工作部的领导下,协助公寓中心主任开展学生寝室日常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各公寓楼栋卫生、安全等检查工作;

3、负责协调、整理每周辅导员老师进公寓值班表,协助公寓中心主任督促、指导辅导员进公寓工作;

4、负责学生的违纪处理工作,做好与各学院学生科学生危机处理衔接工作;

5、负责并配合宣传岗干事做好寝室文化教育的宣传工作;

6、抓好学生寝室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及学生自治组织建设;

7、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行为规范工作;

8、值班管理;

9、积极探索创新先进的管理模式,努力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公寓中心后勤服务岗

1、在学生工作部领导下,协助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和公寓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制定岗位工作计划、执行组织安排;

2、协助公寓管理中心主任检查、督促和指导公寓各楼栋卫生、安全等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3、组织宿舍管理人员定期业务培训,提高宿舍管理员综合业务素质;

4、负责宿舍管理人员、保洁人员日常工作调配;

5、负责日常劳保物资统计、购买预算及物品发放;

6、统计宿舍损坏报修,衔接学校资产后勤处动力科维修;

7、考核宿舍管理人员工作,核实工作量、量化月薪资;

8、积极收集,妥善处理学生意见及建议;

9、积极探索创新先进的管理模式,努力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治安岗

1、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协助各部门做好师生员工法制教育和治安防范意识教育,提高师生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的自我防范能力,预防各种犯罪活动;

2、健全学院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和规定,负责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建立治安防范工作台帐;

3、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治安案件侦查工作;做好刑事案件的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各类案件的接报、登记、调查以及结案材料的整理、归案工作;

4、负责校内各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坚持每日巡查,落实措施,督促整改;

5、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将每月典型案件等重要治安情况及破案情况统计形成书面材料,定期向有关部门上报情报信息;

6、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