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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03 来源: 作者: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岗位要求

专职

辅导员

10名

1.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及以下。

教辅人员

5名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练应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细致,待人热情,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好;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水平和相关的专业知识;

5.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4日至10日。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并于2014年9月10日16:30前将填好的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通过邮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wcyrsc@163.com,发送主题请写明“XXX<姓名>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报名者信息进行初次资格审查,对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来校递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本人面试具体时间。

(三)面试

面试由学校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方式为现场答辩。(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四)体检

根据聘用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参加体检,电话通知本人具体的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聘用及待遇

我校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需要和相关规定,择优聘用工作人员。符合条件人员,由学校按有关程序办理编外聘用相关手续,并享受学校同类同级人员同等待遇,按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四、其它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各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所交材料,恕不退回。

4、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保险。

联系方式

邮 箱:wcyrsc@163.com

电 话:028-85761405、85769758(请在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拨打)

地 址:成都华阳锦江路四段399号行政楼301室

附件:《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