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
2015-2017年新生平安保险
二、保险服务对象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大学学生
三、相关要求
(一)比选人的资格
1.参加比选的主体必须符合国家保监委规定,享有学生平安保险及住院附加医疗保险的经营资格。
2.比选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的;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的单位。
3.比选者须是一贯遵纪守法,无不良商业道德行为记录;热爱高教事业,愿意服务于学校、服务于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管理。
4. 比选者在四川经营时间不得低于5年。
(二)比选方需事先提供的材料
1.保险方案书(公司签章),务必包含如下项目报价(须打印附件): 按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残疾、医疗(包括疾病、意外)等进行报价;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比选人情况表(附有法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4.比选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所有材料要求牛皮纸袋密封,并加签密封章。在规定时间内一并送到我校,逾期不予受理。
(三)在同等条件下,择优选取最大限度让利学生、理赔服务质量有保障的保险公司。
(四)凡参与比选单位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该项工作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6月19 日
五、报名方式
填写相关材料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购买邀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密封材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老师 联系方式:15184343703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