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示范建设工作总体安排,非遗学院结合非遗示范项目组实际工作需要,拟对本项目下的羌服羌绣展销厅和川剧脸谱衍生品设计工作室进行装修,并采购部分实训室所需成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装修及成品采购服务商并完成装修及采购任务。诚邀有实力和诚意的服务商参与竞标。现将项目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非遗学院实训室装修工程及成品采购
2.项目建设地点: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校内
3.项目内容:川剧脸谱衍生品设计工作室、羌服羌绣展销厅工程范围类的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和成品家具采购,本项目主要包括装修工程和成品采购两个包,包一为装修工程、包二为成品采购项目(详情见包一、包二附件)。
4.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多轮报价,最低价中选。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金额:10.7506万元(包一控价:4.6056万,包二控价:6.145万元)。
6.项目交付周期:30日历天,每延误一天由承包方向甲方赔偿1000元。
7.质量验收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推进建设进度,技术要求及参数应与甲方要求相符(见包一、包二附件),若达不到质量要求按结算总造价的50%赔偿甲方。
8. 包一前期设计费用5000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支付给设计方。
二、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备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包一的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三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招标文件的获得:
1.招标文件于2016年7月28日—2016年8月1日,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新行政楼215办公室领取(周末不办理业务)。
2.购买招标文件需带材料:⑴法定人代表身份证明书;(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5)省外企业入川备案登记证;(6)投标保证金2000元(只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布结束五个工作日内通知退还;(7)资料费200元。(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及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报名联系电话:85766786;联系人:俞老师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