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建设工作总体安排,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消防安全建设工作,决定对(微型消防站)设备设施进行招标,诚邀有实力和诚意的供应商参与竞标;为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现决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微型消防站)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招标书。
3.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多轮报价,最低价中标。
4.招标控制价:151550元。
5.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每延误一天由承包方向甲方赔偿1000元。
二、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消防设备(器材)生产或销售;3、提供近两年类似业绩三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4、本项目不适宜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得:
1.招标文件于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28日,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旧行政楼110办公室领取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2.谈判地点、时间:2016年12月2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明慧楼418会议室开标
3. 本报价邀请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4.购买招标文件需带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3)业绩证明材料;注:以上材料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4)投标保证金2000元(只接受现金),非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布结束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5)资料费200元。。
5.报名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5651353。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