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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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影视学院网站及新媒体系统制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8 来源: 作者:

根据学校示范建设工作总体安排,影视学院结合电视节目制作专业及专业群示范项目组实际工作需要,拟对本项目下的校园电视台网络直播平台改版和制作交互式新媒体展示系统,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采用比选确定服务商并完成相应制作服务。诚邀有实力和有诚意的服务商参与竞标。现将项目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影视学院网站及新媒体系统制作服务。

2、项目地点: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校内。

3、项目内容:校园电视台网络直播平台网站改版,设计制作实践教学交互式新媒体展示系统(详情见“影视学院网站及新媒体系统制作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4、招标方式:比选。

5、本项目控制价金额:5.0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7、项目交付周期:10日历天,每延误一天由承包方向甲方赔偿2000.0元。

二、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计算机技术服务、广告设计与制作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固定的营业场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比选文件的获得:

1、比选文件于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1月30日(每天9:00-11:40,14:00-17:00),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颖艺楼207室领取。

2、购买谈判文件需带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5)投标保证金1000.0元(只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布结束五个工作日内通知退还(不计利息);(6)资料费200.0元。

注: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及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邱老师,028-81514503。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