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沿红河路、华建路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街区)前期规划策划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7 来源: 作者: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拟对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沿红河路、华建路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街区)前期规划策划服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沿红河路、华建路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街区)前期规划策划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由专业策划单位对红河路、华建路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街区)进行前期规划策划服务,按学校和双流区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本项目规划策划方案。

3.项目地点: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校内。

4.招标方式:比选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2万。

6.报价方式:总价包干。

7.时间要求:15日历天。

8.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已落实。

二、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比选文件售价:200元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1000元(只接受现金)。

2、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应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响应文件附上相关材料)。

六、比选文件发售:比选文件发售: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0月31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明慧楼117办公室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购买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复印件不退)。

七、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日上午10:00

地点: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明慧楼418会议室

投标人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八、比选开标地点:四川成都双流区锦江路四段399号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明慧楼418会议室。

九、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请与学校基建处联系。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28-85766438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