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影视学院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群为落实“学赛结合、以赛促学”的教学模式上取得了较好效果,进一步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拓展参与赛事等级和提升学校的知名度,需对征集的部分学生作品进行质量提升,经研究决定拟对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影视学院影视类参赛作品专项创作指导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影视类参赛作品专项创作指导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对征集的10部学生优秀影视作品进行质量提升创作指导,并针对“双新计划”、“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四川省大学生原创微电影大赛”等参赛项目做报送指导。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9.85万元。
五、资金来源:已落实。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报价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
(七)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
八、供应商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间:自2017年 11月24日至11月30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颖艺楼207室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十、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4日09:30分。(注:供应商应于磋商当天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将不再接收。)
十一、磋商时间:2017年 12月4日10:00分(北京时间)。
十二、磋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颖艺楼308室。
十三、本磋商公告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四、采购人: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1514523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