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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数字图像输出实训室项目(环境改造部分)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8 来源: 作者: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拟对数字图像输出实训室项目(环境改造部分)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数字图像输出实训室项目(环境改造部分)

2.项目内容:颖艺楼部分教室环境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地点: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4.招标方式:比选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8万

6.报价方式:总价包干

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

二、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比选文件售价:无

四、比选文件获取及报价时间和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颖艺楼207办公室

因疫情防控期间,请报名供应商提前填外来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并上传到指定邮箱170513174@qq.com并电话告知采购人张老师,电话13880773544.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6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人应随身携带投标文件递交授权书、本人身份证等能代表其身份的相关证明。

六、比选地点:四川成都双流区锦江路四段399号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颖艺楼308办公室(如有变动将提前另行通知)

七、招标单位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880773544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