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拟对我校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 、项目概况:
为学校提供法律事务咨询及代理学校涉及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事诉讼、仲裁等相关法律事务。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方式:比选
3、采购预算: 10万元/年【法律顾问服务费7万元/年;案件代理服务费3万元/年(按《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川发改价格〔2018〕93号)文件收费标准及成交下浮比例据实结算,但不得超过控制价)。】招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采购内容:(1)根据学校工作需求,对学校重大决策、重大涉法问题、重要合同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解答有关的法律咨询。(2)按照学校的工作需求,针对具体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3)在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对外发布律师函或者律师声明。(4)为学校审查、起草、修改相关规章制度,对学校起草或拟发布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依法修改,同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及可行性完善方案。(5)协助学校起草、审查、修改、制作各类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6)应学校要求,为学校必要的法律培训提供帮助,协助学校为领导、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和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7)对学校重要项目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立项可行性分析,出具法律风险预测及法律意见书,并参与学校对外重大项目的谈判和签约活动。(8)参与学校在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尚未成讼的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事项调解与处理。接受学校委托参与和解、仲裁、诉讼活动。(9)参与以学校名义开展的重大的对外谈判,为谈判提供全程法律服务。(10)对学校的采购项目所涉及的招标文件、合同签署、履行及第三方质检委托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11)对学校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法律帮助。(12)对学校科研生产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许可实施等提供咨询意见和方案。(13)办理学校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报价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
7、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供应商报名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1、领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0年 12月16日至12月22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明慧楼219室
注意事项 :供应商购买比选文件必须携带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3)授权代表身份证;
(4)单位法人身份证
注:以上材料需要留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
因疫情防控期间,请供应商来报名之前提前填好外来人员登记表(见附表)传到指定信箱(461635148@qq.com)并电话告知采购人,电话: 15198096128,否则不能进入学校。
五、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六、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上午10:00分,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七、比选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八、比选地点: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明慧楼217室
九、本报价邀请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采购人: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
联 系 人:米老师
联系电话:028-81514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