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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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公开遴选非学历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服务合作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4 来源: 作者: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精神,落实国家人才培养与新经济发展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我校拟通过公开遴选非学历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服务合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目的

落实高校办学主体责任,加强非学历教育资源建设,丰富、创新教学模式,提升学校社会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水平,实现非学历教育服务提质增效,更好地助力地方人文、经济的发展。

二、合作内容与范围

1.合作内容:围绕非学历教育项目,开展品牌推广、渠道建设、需求调研、课程设计等工作。

2.项目范围:由服务机构推荐并拓展的非学历教育项目,或需依托合作机构资源支撑的项目。

三、遴选条件

1.经工商和税务等机关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无经营活动不良记录。

3.团队实力强,具备丰富的市场开拓、项目策划和项目管理经验。

四、合作机构职责

1.协助学校进行项目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

2.根据项目需求开展调研及课程设计。

3.配合学校完成教学组织、质量评估等相关工作(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

五、遴选材料提交

1.机构简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等。

2.近三年业绩证明。

3.合作方案(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需求调研与课程设计、教学组织与实施、质量评估与跟踪等)。

  提交方式:纸质材料密封后递交至我校指定地点,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六、遴选流程

 1.资格审查:对参选机构资质进行合规性审核。

 2.综合评审:依据机构实力、服务方案、效果评价等维度进行综合评选。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培训中心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锦江大道399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8702851223

 邮箱:pxzx20250630@163.com

八、其他说明

 1.中选机构需与我校签订服务合作协议,具体权利义务以协议约定为准。

 2.本遴选通知由我校负责解释。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