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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来源: 作者:

根据《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本人。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等候电话和短信通知。

(二)体检注意事项

详见附件2。请考生仔细阅读附件2事项并严格执行,若未按照此要求而产生了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残疾应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具体减免程序详见我单位《招聘公告》中的《报考须知》。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聘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相关事项

1.体检当日必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2寸免冠证件照1张以及其他按体检单位要求需携带的材料。

2.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自行承担。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的医院收取。

3.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特此公告。

附件:1.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注意事项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