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系统性思考,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检验、发展和完善,充分体现了他对文化遗产保护规律的科学把握,对浙江和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1.始终视文化遗产为宝贵财富,坚持把“保护第一”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文明博大精深,璀璨夺目的文化遗产见证了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及和平性等突出特性。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十分重视文化遗产的稀缺性及其蕴含的重要精神文化价值,深刻认识并强调文化遗产具有深层次、根本性的作用,是不可再生、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他以战略家的超前视野,立足浙江文化遗产资源丰厚的省情,正确认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谋划和推进了一系列旨在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华文明永续传承的战略高度,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需要从文化遗产中提炼与展示,保护好、传承好文化遗产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是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的必然要求,强调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
文化遗产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延续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保护文化遗产责任重大。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探索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深刻启示我们:文化遗产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弥足珍贵,必须立足文化传承、文明赓续的高度,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坚持保护第一,不断健全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制度机制,着力落实落细“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等制度,坚决防止建设性破坏和开发性破坏。要坚持抢救为先,在开展文化遗产资源系统性调查的基础上,持续加强濒危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有效改善其保存状况和环境,确保生存环境恶化、面临消亡的文化遗产“活下去”。要坚持合理利用,把握最小干预原则,强化底线思维,在维护好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的基础上,找到文化遗产价值表达和现实转化的有效途径。
2.始终视文化遗产为文化生命体,坚持把整体性保护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基本方针
文化遗产既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也包括人类文明所创造的一切优秀文化遗产。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深刻把握中华文明发展的规律和趋势,从文化遗产保护的系统思维、全局谋划的视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要求对各类文化遗产从单项保护向整体保护转变,从试点保护向系统性保护转变,构建比较完备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体系,既重视文物保护的修缮工作,又重视文献资料的整理与出版;既要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也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部署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加快构建形成全面、完整、系统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我们一定要完整交给后人。”
系统保护文化遗产,既是基于中华民族有着丰富多彩、丰厚多样文化遗产资源的国情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基于文化遗产内部耦合性和关联性,更好推动文化遗产资源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必然要求。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探索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深刻启示我们: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将文化遗产完整交给后人,必须始终视其为文化生命体,把整体性保护作为基本方针,做到综合施策。要坚持全面保护,积极构建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着力推动文物古迹、古老建筑、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传统村落、文化景观、非遗民俗等文化遗产的系统性协同保护。要坚持整体保护,在保护好文化遗产本体的同时,保护好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周边环境、传统文化生态,积极营造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结构性生存空间。要坚持统筹保护,按照文化遗产存在、传承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努力构建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的工作体系,统筹推进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本体与周边保护、单点与集群保护。
3.始终视红色根脉为最鲜明底色,坚持把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红色文化遗产镌刻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历史足迹,承载着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蕴藏着中国革命胜利的精神密码,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从弘扬革命文化出发,提出要保护、利用和开发好凝结着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与奋斗精神的红色文化遗产,并从浙江革命历史文化中提炼出一批精神成果,对“红船精神”、蚂蚁岛精神、大陈岛垦荒精神等作出阐释,提出传承弘扬的工作要求,有效发挥了红色文化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力、凝聚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加强保护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革命文物,珍视党和人民为革命、建设、改革奋斗拼搏的历史物证。
红色文化遗产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创造积累下来的先进文化资源,体现着党的性质宗旨,承载着党的初心使命,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富的精神内涵。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探索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深刻启示我们:红色文化遗产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推进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重要的时代使命。要坚持在“护”字上下功夫,加强对红色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保护、研究,既注重有形遗产的保护,又注重无形遗产的传承,全面开展红色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把红色资源保护好。要坚持在“活”字上下功夫,推进传播方式创新,用好红色文化遗产资源,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不断增强红色文化遗产的吸引力、影响力、感召力,把红色传统发扬好。要坚持在“育”字上下功夫,深化拓展红色文化遗产的教育功能,发挥好红色文化遗产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红色基因代代相传,把红色基因传承好。要坚持在“融”字上下功夫,通过整合红色文化遗产、绿色生态、乡风民俗等资源,融合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多种旅游业态,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把红色资源利用好。
4.始终视文化遗产保护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坚持把树立正确的文化遗产保护政绩观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基本路径
保护中华文化遗产,赓续中华民族历史文脉,是每一位中华儿女的历史责任和时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统筹兼顾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视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历史使命和神圣职责,明确了党委、政府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责任,要求加大保护力度,抢救为主、保护第一,切实保护好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让保护文化遗产成为每个人的事,充分肯定了“人人都是文保员”等重要理念。他强调,要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文化遗产保护,通过展示、演出和媒体等各种载体向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进行文化遗产的保护宣传和教育,倡导珍爱文化遗产的文明之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像对待“老人”一样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并要求各级文物部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保护文化遗产,赓续中华文脉,是中华儿女的崇高责任,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文化使命和政治责任。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探索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深刻启示我们:文化遗产保护既要抓住“关键少数”,又要依靠“绝大多数”,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党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从高扬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保护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理念,增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敬畏之心、尊崇之心、珍爱之心,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格局。要强化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保障,加快完善文化遗产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筑牢法治保障,加大督察力度,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文化遗产。要营造文化遗产保护的浓厚氛围,保障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判权,确保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为人民所共享,从而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和智慧,共同保护传承文化遗产,让“保护文物,人人有责”成为富有成效的现实行动。
5.始终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视为辩证统一的关系,坚持把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方法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建设加速推进,如何同步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成为处理好保护与发展关系的重要时代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十分重视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文化遗产的保护,深刻认识到文化遗产不仅是地方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资源,一旦被破坏,推动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文化旅游经济等就会失去动力源泉和重要的资源支撑。他强调,保护与发展同等重要,必须统筹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习近平同志的关心推动下,不论是厚载文明起源的上山文化、跨湖桥文化、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还是凝聚人文色彩的南孔文化、大禹文化、越剧文化、婺剧文化等,都在实施精心保护的前提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金名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文化责任放到与经济责任同等重要的位置,摒弃把文化遗产视为社会发展“绊脚石”或“摇钱树”的错误倾向,反对将保护与发展对立起来的做法,强调要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做法将旅游发展、特色经营与文化遗产保护有效统筹起来,“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激活其生命力,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
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探索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深刻启示我们:保护和发展是辩证统一的,不能把保护和发展对立起来,而要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传统与现代、守正与创新等重大问题,不断开拓保护和发展“双赢”的新路子。要把握保护和发展的辩证统一,坚持保护第一,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文化遗产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激活其时代生命力。要找准传统与现代的连接枢纽,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艺术品味、传统美德、人文精神,并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社会的连接点,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生产生活结合起来,推动文化遗产与现代社会在交融互动、融合发展中实现共生共荣。要拓展守正与创新的转化路径,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以创造性的方式来解读和转化文化遗产,有效挖掘文化遗产蕴含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让文化遗产所承载的优秀传统文化鲜活起来、生动起来,使中华文明的灿烂成就具体可感,使人们的文化自信自然增长。
6.始终视文化遗产为全人类共同的财富,坚持把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作为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推进文明交流互鉴的战略选择
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作为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保护文化遗产有助于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站在提升区域性国际文化价值的高度,重视浙江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亲自推动西湖综合保护工程、良渚遗址综合保护工程、大运河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促成西湖文化景观、大运河、良渚古城遗址相继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对于国家民族、人民美好生活、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性,指出要实施好“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加强古代文明研究、联合考古、古迹修复、博物馆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不断深化与世界文明的对话。
世界文化遗产是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中华文明具有独特文化基因和自身发展历程,植根于中华大地,同世界其他文明相互交流,与时代共进步,有着旺盛生命力。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探索到新时代以来的伟大实践,都深刻启示我们:中华文化对世界文明兼收并蓄的开放胸怀,是其数千年来从未间断并保持旺盛生命力的奥秘所在,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交流,支持世界遗产保护事业,共同守护好全人类的文化瑰宝和自然珍宝。要持续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立足国情,并准确把握国际理念、规则和应用尺度,稳步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以申报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促进遗产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国家软实力提升。要着力擦亮世界文化遗产“金名片”,切实提升已有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研究、展示与利用水平,深入挖掘世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总结提炼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全面生动地展现中华文明的灿烂成就和对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要充分发挥世界文化遗产在国际交流中的作用,基于世界文化遗产在历史、艺术、科学等维度上具有超越国界的突出普遍价值,积极策划世界文化遗产主题展览、世界文化遗产地对话等活动,让更多世界文化遗产成为展示中华文明的重要窗口,有效推动中华文明与各国文明交流互鉴。
20多年来,浙江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世界文化遗产和人类非遗申报取得显著成绩,一批重要文博场馆相继建成开放,乡村博物馆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全面覆盖,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成效显著,正由文化遗产资源大省向文博强省加快迈进。一是构建形成门类齐全、数量众多、特色鲜明的文化遗产资源体系。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部署的文化保护工程的持续深入实施,浙江始终坚持把文化遗产作为宝贵财富加以精心保护,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原则和系统保护各类文化遗产的理念,逐步构建形成了涵盖世界文化遗产、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等的世界遗产体系,涵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和未定级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资源体系,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保护体系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中国传统村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保护体系。二是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社会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成立浙江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建立省级层面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构,2020年制定出台了我国第一部关于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21年实现了市、县(市、区)文物局机构全覆盖,从领导机构到法制建设,总体设计不断完善。省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持续增长,全省文物保护专业力量不断壮大,涌现出了一批获得国家级荣誉的优秀人才。三是打造树立具备世界影响力、中国气派和浙江辨识度的文化遗产标识。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高瞻远瞩、提前谋划推动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浙江省逐步树立了一批浙江文化遗产的重要标识,彰显了浙江在中华文明起源和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不断擦亮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非遗“金名片”,“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中国传统蚕桑丝织技艺”以及西泠印社金石篆刻、浙派古琴成功入选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建设浙江省考古与文物保护基地,努力打造成为中国南方物质文化基因库和展示文化浙江、反映中华文明的重要窗口。四是探索提供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统筹的实践经验。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始终要求统筹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理念的指引,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水平文化遗产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建成5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命名26个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和一批市县级考古遗址公园,建立国家、省、市县三级考古遗址公园体系,并在考古遗址运营方面在全国首创省、地、社会资本共建考古遗址公园的新模式和“政府主导+社会投资+专家坐堂”模式。形成了以村委自治管理为主导、“人人都是股东,人人都是文保员”的古村落保护利用模式,全国唯一整县域推进的松阳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模式获2019年联合国人居大会推介,并在全国推广。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文化强国进行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把历经沧桑留下的中华文明瑰宝呵护好、弘扬好、发展好。”面向未来,浙江将树牢“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理念,深入推进文化保护工程。一是进一步守护赓续浙江历史文脉。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改革,加快构建涵盖各类文化遗产资源的大保护格局。加强文物安全监管,不断优化文物安全考核指标体系,全面防范和整治文物安全隐患,构建文物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文物普查,系统梳理发现所有“应保”对象,切实推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二是进一步擦亮中华文明浙江标识。聚合西湖、良渚、大运河等已有的世界文化遗产,打造世界文化遗产之窗;推进实施浙江考古“启明星”计划,系统集成“浙江考古与中华文明”等重大研究成果,擦亮“文明之源耀浙江”品牌;高质量举办中国仙都祭祀轩辕黄帝大典、公祭大禹陵典礼、衢州祭孔大典,将宋韵文化、阳明文化、和合文化、南孔文化、黄帝文化、大禹文化打造成为浙江文化标识。持续深化吴越文化研究,阐释吴越国在五代十国时期对延续中华文明所发挥的独特作用和钱氏“纳土归宋”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打响吴越文化品牌。三是进一步推动浙江优秀传统文化品牌振兴。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紧扣“四条诗路”文化带、大花园建设、千年古城复兴等中心工作和历史经典产业发展,聚焦上山文化、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丝瓷茶文化等浙江特色文化,大力推动浙江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打造一批以文化遗产为核心支撑要素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和历史经典产业。四是进一步提升浙江文化遗产国际影响力。持续办好“良渚论坛”,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深化文明对话、践行全球文明倡议、展示中华文明魅力、加强文明交流借鉴的重要国际平台;建好浙江省大运河文化研究院,打造全国一流的省级文化智库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运河文化研究基地。深化“中国历代绘画大系”研究传播,加强成果海外推广和国内巡展,通过更多浙江文化遗产鲜活展示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