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人事代理制培训工作人员招聘启事》规定,结合我校干部培训实际情况,现将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计分原则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进入体检人员自通知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于3月23日前将体检报告原件交至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明慧楼412办公室周老师处,联系电话:028-62580829 18215570700。
(三)若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特此公告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
2021年3月17日